禽兽不如!浦北一男子伙同多人拦截一名女子进行强奸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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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现场 2018-04-25 --------------
16年前,浦北县大成镇六鸣村委会大元背村附近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件,18岁少女的陈某被吴某、陈某锋等四人先后实施强奸。2018年4月23日,浦北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潜逃十六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某。
案情回顾
2002年7月13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吴某风、陈某锋、郑某(三人均已被判刑)窜到浦北县白石水镇国道209线高坳路段,拦住从灵山县武利镇回家的被害人陈某,由吴某用摩托车强行将被害人陈某搭到浦北县大成镇六鸣村委会大元背村附近的机耕路边,接着吴某、吴某风、陈某锋三人轮流对陈某实施了强奸。随后,郑某借口送陈某回家,又强行奸淫陈某一次。吴某实施犯罪后就一直潜逃。
“案发后的16年中,我先后逃跑到河南信阳、湖北武汉、南宁、百色平果等地,先后从事泥水、养鱼等工作。由于害怕被抓,什么时候都很害怕,晚上听到警车响都要起身去看,每晚睡觉都不踏实。我是2008年结婚的,结婚也是偷偷摸摸的,2009年有了小孩,回来看小孩也是偷偷摸摸的。我也知道有一天,公安人员还是会找上我的。现在被关押在看守所,我晚上睡觉反而踏实多了。案发后,我非常后悔,我们毁了那个女孩,我也毁了自己的人生,现在我也有女儿,更加体会到被害人的痛苦。” 这是犯罪嫌疑人吴某接受浦北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讯问时,其当场写给检察官的一份悔过书。但无论其如何表达悔意,也无法弥补被害人心灵的创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年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已全部落网,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具有轮奸情节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此,检察官提醒,切勿因一时冲动,图一时之快,而毁了前程;也敦促那些负案在逃的嫌疑人尽快自首归案,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同时,建议广大女性同胞深夜要结伴而行,且为可信赖的伙伴,尽可能远离人烟稀少的隐秘地带。被性侵犯后,要迅速报案,这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切勿因顾忌脸面、害怕报复等原因而放纵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疏而不漏!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切勿挑战法律底线,否则必严惩
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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